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自製正宗鹽酥雞 強力推薦自製油炸粉 美國陪審團經驗談




舉凡身為美國公民﹐ 每隔個幾年都要盡點義務去做陪審員(jury duty). 我在情人節 2/14/2013應召參加了生平第一次陪審團。過程讓我覺得很值得分享。

 首先是收到郡政府逢機抽選後的通知﹐ 在當天要到地方法院報到﹐ 然後領了號碼就開始等待﹐ 看有沒有案件決定要開庭﹐ 要用到陪審員。案件分兩大類﹐ 刑事(criminal)和民事訴訟(civil).等了4個小時﹐ 終於有個刑事案件要開庭﹐ 是檢方控告一名20歲左右的黑人非法販賣大麻。
 
一群約60人左右被叫入法庭﹐ 法官是位黑人女性﹐ 她對著我們問了一連串的問題﹐ 都和次案件有關的﹐ 例如﹕ 
- 你有沒有親人曾被起訴過
- 你有沒有起訴他人類似案件的經驗
- 你會不會因為證人是警察而比較相信他的證詞
- 你會不會因為被告是黑人而比較不相信他的證詞
- 你會不會因為不同意這個法律而做出不同的決定
- 你會不會因為同情被告而做出不同的決定
- 英文是你的母語嗎
等等...

凡是對她的問題回答有的人﹐ 在她問完所有問題之後﹐ 她會一個一個叫到她的臺前﹐ 雙方律師也陪同﹐ 她把雜音器打開﹐ 所以他們四人的對話我們全部聽不見﹐ 我因為回答了’英文不是母語‘的問題﹐ 也被叫到臺前﹐ 她問我今天有沒有什麼是我聽不懂的﹐ 我說目前為止沒有。其實我是不同意這個’不可販賣大麻‘的法律的﹐ 但是我並沒有舉手﹐ 因為我想要被選上陪審團了解整個過程。我是覺得人生是可以非常非常痛苦難耐的﹐ 人人生而不同﹐ 我可以熬過去的痛苦﹐ 另一個人不見得可以﹐ 有些人因為太過痛苦﹐ 會想要找個暫時的辦法逃避一下﹐ 休息一下﹐ 這時候大麻就像個救命仙丹一樣﹐ 可以暫解痛苦﹐ 讓人喘口氣。例如這個案件的買大麻的人﹐ 是個有lupus的人(紅斑性狼瘡)﹐ 他很痛很痛﹐ 可是沒有錢買醫療保險﹐ 所以買不起效果夠強的止痛藥﹐ 但是他買得起大麻止痛﹐ 所以如果禁止販賣大麻﹐ 他生不如死﹐ 可能他就會選擇死路了。有例如有些人剛失去了至親﹐ 時時刻刻想到逝去的親人﹐ 痛苦得不得了﹐ 吃不下﹐ 睡不著﹐ 日子分分秒秒難過﹐ 只有使用大麻後可以有幾個小時的減輕﹐ 可以不要因為痛苦而無法度日﹐ 我覺得真的是不應該斷了他們的生路﹐ 不應該禁賣。其實我唸大學時有位學妹﹐ 開朗可愛﹐ 她就得了紅斑性狼瘡﹐ 結果有一年過節時因為犯病了﹐ 痛得不得了﹐ 醫生大部份都回家過節了﹐ 只好到醫院打麻醉藥全身麻醉止痛﹐ 結果一天之後在麻醉中心臟痲痺去世了﹐ 才20歲的孩子﹐ 現在想到還心痛。

等到法官和雙方律師對每個人都詢問後﹐ 按照號碼順序先叫13名候選人坐到評審台﹐ 然後一個一個叫你站起來﹐ 看雙方律師要不要讓你留下﹐ 我也不知道他們是根據什麼決定去留﹐ 但是我後來是留下了。

由於我們候選人有60人之多﹐ 等到最後選定陪審團時時間已晚﹐ 法官就叫我們第二天再回來。而且不可以與任何人討論和談及次案件﹐ 也不可以自行上網查詢與\此案有關的資訊。每個人每天有$15元的補貼﹐ 還可以啦﹗

第二天開始把證人一一傳上台備詢﹐ 緝毒小組隊長在高犯罪購物中心用望遠鏡觀察到被告開車到停車場﹐ 一名原本在附近閒晃已20分鐘左右的中年男子(被告的親叔叔)走到他旁邊﹐ 兩人手一進一出交換了什麼東西﹐ 講了兩句話﹐ 被告就開走了﹐ 過程約30秒。隊長就開車攔下被告﹐ 搜車﹐ 搜身﹐ 被告正在搬家﹐ 後座滿滿是東西﹐ 隊長在一個鞋盒裡找到兩片大麻葉子﹐ 每片大概是一片香菜葉那麼大﹐ 被告說是很久以前的﹐ 他也不知道為什麼會在那裡(大麻在美國人似乎是人人或多或少都試過的東西)。左邊口袋裡有$40﹐ 右邊$237。另一名警官攔下叔叔﹐ 帶回警局﹐ 偵詢了2個小時﹐ 過程中叔叔因為身體很不舒服(有紅斑性狼瘡)所以一直要求不要再問了﹐ 最後他口頭承認身上搜到的大麻是跟侄子買的﹐ 但是不願意自己寫下證詞﹐ 警官只好替他寫﹐ 叔叔最後簽名。

雙方律師都對每個證人(隊長﹐ 警官﹐ 被告﹐ 叔叔)做了詳細質詢﹐ 被告的律師也問了被告口袋裡現金的來龍去脈﹐ 被告是個理髮師﹐ 早上吃完早餐﹐ 同居的女友給了他負擔一半的房租$100﹐ 出門上班﹐ 剃頭一個$20﹐ 他剃了10個頭﹐ $200。 中午吃旁邊的披薩﹐ 所以最後剩下$273。 律師問他為什麼一邊口袋有$40(可能是賣毒的錢)﹐ 其他在另一個口袋﹐ 被告說隊長說謊﹐ 他的錢從來都在右邊口袋﹐ 他用右手。  他到停車場去拿叔叔給他的鑰匙﹐ 他要搬到叔叔家住﹐ 不是賣毒給他。

法官讓我們大家休息15分鐘﹐ 等到我們再進去的時候﹐ 法官告訴我們他們覺得證據不足﹐ 所以決定取消起訴﹐ 被告無罪釋放。我們出去後﹐ 被告律師問了好幾個陪審員﹐ 大家似乎都傾向無罪。我也是。

我在想﹐  如果被告真的是無罪﹐ 為什麼他的叔叔要栽贓他﹖ 可能是因為叔叔知道警察抓了他的侄子當嫌疑犯﹐ 而他也不敢供出真正的藥頭(這些藥頭很兇狠﹐ 可能會要了叔叔的命)﹐ 當時身體不適禁不了長時間的偵詢﹐ 所以就口頭承認了侄子﹐ 但是他的證詞是警官寫的﹐ 這點對被告有利﹐ 承認了等於沒承認。

但是﹐ 如果被告是真的有罪﹐ 這些警察是冒著生命危險去抓毒販的﹐ 我們如果就這樣放走了﹐ 真的是很對不起警察﹐ 也對不起受害的青少年。

 我最近才剛看了一部電影﹐ 是真人真事改編的﹐ 叫做snitch(告密者﹐ 抓耙子)﹐ 讓人對法律上的漏洞有很多想法﹐ 一個從未犯過罪的好奇的18歲青少年﹐ 受了朋友誘惑﹐ 答應讓朋友把毒品包裹寄到家裡﹐ 但是這個毒品是他的朋友為了減刑陷害他的﹐ 由於毒品量很高﹐ 他會被做至少10年的牢﹐ 如果他想減刑到1年﹐ 就必須設計抓到更大量的毒品販賣﹐ 他沒有辦法也不願意這麼做﹐ 他不願意像他的朋友出賣他這樣出賣別人。最後他的父親冒著生命危險抓到了一個大藥頭救了他。美國目前的法律﹐ 即使你是第一次犯罪﹐ 只要抓到你販毒藥量大﹐ 就是這麼重的刑責﹐ 而這個減刑的方式﹐ 的確有很大的漏洞﹐ 會害到很多無知而無辜的孩子。



週末試了這個鹽酥雞﹐ 好吃到不行﹐ 不分享對不起大家﹗ 參考這裡修改的﹕
  http://tw.myblog.yahoo.com/a9195a9195/article?mid=2060

醃料﹕ 
蔥末(約2根)、薑末10大片、蒜末40克(10顆﹖)、十三味(或五香粉)1/4茶匙、糖1大匙、蔬果G精1茶匙、醬油膏1大匙、鹽1小匙﹑ 料酒65CC

這些醃料夠我醃大概6磅(3公斤)的雞腿肉塊﹐ 醃大概3小時﹐ 

炸粉 (我做了大量的以後也可以用)﹕
低筋麵粉200克、地瓜粉400克、糯米粉100克、全脂奶粉50克


把雞塊和適量炸粉扔進塑膠袋裡混勻﹐ 我用油炸了一批﹐ 用sharpAx-x1也炸了一批﹐ 用sharp的要先讓雞塊反潮使炸粉變濕再烤﹐ 雞塊鋪滿烤盤用日式炸雞塊設定(68號﹖)﹐ 最後再加5分鐘會比較脆﹐ 如果份量少應該就不用加了。烤完後我作弊﹐ 灑了中國超市買的炸雞粉﹗ 當然sharp的沒辦法跟真的油炸的比﹐ 可是還是非常好吃。這個炸粉真是棒極了﹗ 強力推薦﹗







------------------------------ 其他中式小吃 ----------------------------------

油飯來了 Toshiba 壓力 IH 電鍋蔡季芳老師的四川鮮肉鍋魁﹐ 打敗宜蘭蔥餅和蔥油餅高麗菜豬肉水煎包
自製臘味蘿蔔糕﹐ 好用的不沾平底鍋外婆牌的家鄉魯味豆腐丸子﹐ 道地湖北家鄉菜
自製麵條﹐ 台南度小月辣味肉燥擔仔麵香菇肉絲自製手工拉麵﹐ 酸菜肉絲麵茅茅牌臺式燜炒米粉
酸辣綠豆涼粉茅茅牌瓠瓜鍋貼自製Q彈貢丸
阿基師黃金嫩豆腐肝連﹐ 買了一頭有機豬跟阿基師學絲瓜炒蛋不氧化變黑
自製醬瓜瓜子肉燥



26 則留言:

  1. 好!!我要把這配方記下來~下次做看看
    一定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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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小朋友每天吵著要再吃﹐ 好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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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讚!!! 我的最愛阿!!

    請問你的雞塊是去皮的嗎??
    我沒有夏普,我想試試用普通烤箱 (用GRILL 或是炫風),
    不過我想可能得帶皮才有辦法比較像"炸"的


    ps.那個網址無法連接.
    我記得你提過你做的酸辣湯,下次有機會麻煩分享一下喔,我怎麼煮味道就是不太對,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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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去皮的﹐ 其實如果沾了粉﹐ 應該不用帶皮吧﹐
      網址我按沒問題耶﹖
      Paula, 酸辣湯食譜先給你﹐ 收到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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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茅茅這看起來好好吃噢,謝謝你分享的食譜。=)
    我也想問普通烤箱要大概幾度烤多久呢?

    &茅茅我有個問題,在美國買電器也很方便,從日本運sharp不會比較貴嘛?
    你覺得日本電器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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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是沒用過烤箱﹐ 不過如果要試﹐ 我會用220C 10分鐘吧﹐
      美國買不到這麼先進的機器﹐ 這種把水蒸氣加高溫來烤的技術在美國沒有烤箱可以做到。雖然有烤麵包用的蒸氣烤箱﹐ 卻沒有附帶其它功能(蒸﹐ 發酵﹐ 烤﹐ 。。。。。)﹐ 而且﹐ 品質是天壤之別﹐ 美國貨好容易壞﹐ 跟汽車一樣爛。運費貴森森﹐ 但是這麼多年﹐ 太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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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原來美國公民也有做陪審員的義務喔?要是我被抽到我可能會很緊張吧~好像在演電影喔...真佩服茅姐在現場還能冷靜的分析,呵~
    不過說真的,這種判斷力還真需要多方思考,事情的發生總是有一體兩面,也就是需要這些陪審團多方不同的見解來釐清事情的原委,否則什麼都靠法官的判斷有時
    後會不夠明智公正,台灣這方面還真需要多多學習呢~
    這個鹽酥雞配方這麼讚阿~~我改天也來試試^^ 不過我應該會用炫風烘烤爐來烤~ 希望效果一樣讚:)
    ps,茅姐的文章都不開放收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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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說的真好﹐ 一樣米養百樣人﹐ 人人看法各異﹐ 很有趣。
      為了你這句﹐ 我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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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那炸粉好特別捏~~
    有糯米粉還有奶粉啊? @@
    可是偶前幾天要做奶酥的時候才發現~~
    偶們這裏的奶粉好像只有脫脂奶粉喔...

    啊那個陪審團好好玩捏~~
    都不知道原來要當陪審團還有那麼多手續啊~~~
    是說偶們這裏好像有在講大麻要合法化~~
    講到後來偶也忘了到底是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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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厚﹐ 我也覺得很特別﹐ 最重要的是﹐ 好脆哦﹗
      大麻合法化是我贊成的。就像當年台灣禁止舞廳開放一樣﹐ 我們還不是照樣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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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覺得開不開放收藏還無所謂,
    可千萬不可以關閉阿!!
    你這裡"寶物"太多,
    用手抄抄不來,
    要用前過來找比較快,
    所以你可千萬不可關站阿!!

    PS. 我也是看到那奶粉,如果沒加不知道會不會差很多,這邊的人很少用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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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短期內不會關吧 XD
      我不知道會不會有差﹐ 應該還好吧﹐ 原作是用蛋香粉﹐ 我看了就覺得不喜歡﹐ 網路說﹕
      奶香粉(或稱蛋香粉)為一種黃色的香料,用量很少不加也可以。它可使麵團有很濃的奶香
      所以我就用奶粉取代嘍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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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哈哈哈~~謝謝茅姐拉~~^^
    之前看了很多篇都想收藏,又找不到按鍵...
    還想說是不是我的電腦怪怪的~~
    後來才知道可以不開放,噗~
    ps,我們這也跟摳媽在的楓葉國一樣只買得到脫脂奶粉,怪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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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客氣﹐ ﹕)
      厚﹐ 講到這個﹐ 當初為了要買到真的奶粉﹐ 我逛遍網路﹗真的有那麼怕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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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流口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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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我今天試做了
    我醃了一公斤半帶皮去骨雞腿肉
    中午拿了一半出來切小塊用炸的
    晚上的整片沒切
    拿去用烤箱烤
    200度烤
    最後用炫風加GRILL 烤到金黃
    皮超脆的!!
    真是超讚的! 謝謝你的食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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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真的啊﹐ 好高興聽你分享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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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茅茅妳好,想請問美國的奶粉英文名稱是?
    想購入也不知名稱或在哪買,之前找好久都找不到,
    妳的鹹酥雞是給我的臨門一大腳啊...
    如果方便的話可以告訴我嗎?
    我也想吃到好吃的茅茅鹹酥雞 > <
    謝謝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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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我覺得能去當陪審團
    是一件難能可貴的經驗

    美國司法陪審團制度
    一直是我心目中較理想的制度
    雖然陪審員不見得個個都有法律知識
    也有可能受到當事人干擾
    但是基本的公平正義的普世價值
    應該是存乎於人民的心中
    基此所作的判決
    會比由一人所作專斷判決要好些

    大麻的合法性
    歷來都有討論
    因為法律只能作原則性的規定
    個案中特殊情節
    只能留待訴訟中的當事人的攻擊防禦去評斷
    或許美國的法律也留給法官一定的職權來認定

    美國司法關於毒犯的減刑制度
    我還沒有研究到
    或許下次再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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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真的﹐ 我們這些對該相關法令完全沒概念的人﹐ 在整個過程種學到很多知識﹐ 而且真的每個人想法大大地不同﹐ 我對法律完全一竅不通﹐ 但是真的覺得很多法律都沒辦法面面俱到﹐ 大概也是因為如此﹐ 才會有上訴的制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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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法律條文
    是法律人根據過去發生的事件寫出來的原則規範
    但是隨著時代的進步
    人類的行為會改變
    所以常常法條沒有辦法跟上時代

    我個人是覺得
    家庭主婦要懂一點法律
    最起碼像報說,保險,社會福利的規定要弄懂
    雖然剛開始會有點難
    不過就跟作菜是一樣的
    多作就多懂
    慢慢就能輕鬆起來的

    上訴是救濟制度
    因為所有的證據或證人都必須在法庭上經過詢問或調查
    才能作為判決的基礎
    如果在第一審未及提出的證據或證人
    仍然可以在二審申請調查
    法院才能針對有利於當事人的事項全盤作考量
    這樣當事人也比較會服判決
    司法才能建立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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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說的對﹐ 我在這個過程中真的看到法官和律師對所有證據和證詞的追根究底﹐ 以前不了解﹐ 現在開始對這個系統有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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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阿妹仔,
    試過用優酪乳"醃"肉嗎?天然保濕嫩精,有閒時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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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試過﹐ 我有幾個中東朋友﹐ 都是用yogurt醃肉﹐ 不過我家很少買﹐ 而且我總覺得好貴哦﹐ 用它來醃肉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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